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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调解前置 助力纠纷解决

发布日期:2017-07-20

  本报记者  李月

  2月15日,哈尔滨公证处与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合作成立了“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成为全省首家在基层法院成立的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

  据统计,自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成立以来,公证咨询窗口共接待咨询800余人次,公证人员多次进行诉前、诉中调解,办理公证63件。业务范围包括继承、委托、遗嘱、债务纠纷等事项,有效发挥了公证的司法预防作用。

  充分发挥司法预防作用,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作为哈尔滨市辖区的基层法院,年均收、结案6000余件,案多人少是长期面临的现实问题,法院联手公证机构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立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对案件进行诉前、诉中调解,提供法律服务,有利于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今年2月,哈尔滨公证处与道外区人民法院合作成立“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由三名公证人员入驻道外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一名公证人员在导诉台负责对当事人进行分流引导,涉及遗产继承及相关家事案件的当事人会在第一时间被引导到公证咨询窗口,由窗口的两名公证人员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纠纷化解服务,形成“诉调对接公证”的一站式服务。对于无纠纷的家事案件,可通过公证方式或和解方式解决的,引导当事人通过公证方式或和解方式解决;对于适合诉前调解的案件,由对接工作室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引导当事人通过公证方式或和解方式解决,调解不成功的则由人民法院立案解决。同时,公证人员参与立案后的诉中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的,当事人可申请办理公证或申请司法确认,或由法院直接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功的,由法院继续审理。

  公证参与诉中调解,有效解决合同纠纷

  4月10日,哈尔滨公证处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对道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移交的朱某诉马某拖欠木材款一案进行调解。公证人员充分发挥了公证机构在调解领域客观、中立、公正的专业优势,采取分别调解的方式对原、被告进行调解。通过多次征求原、被告意见,协调双方各自的诉求,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朱某主动放弃利息主张,马某同意分期还款,由法院向双方出具了调解书,快速解决了合同纠纷。

  诉讼主体不适格难立案,公证机构来帮忙

  3月22日,张某到法院起诉某房产开发公司,要求该公司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法院以诉讼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立案。原来,2005年张某的配偶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房屋回迁手续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来直到房子交付使用5年之后,房产开发公司也没有为其办理产权证。2017年3月,张某的配偶意外去世,张某便想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经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未果,张某便想通过诉讼解决问题。法院告知张某,起诉人必须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方或者买方的委托代理人。法院工作人员将张某引导到哈尔滨公证处服务窗口,公证人员建议张某先办理合同权益继承公证,然后起诉房产开发公司。张某申请办理了合同权益继承公证,拿着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张某再次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予以立案。

  在今后的工作中,哈尔滨公证处将以公证调解前置及司法辅助工作为基础,继续扩大诉讼与公证对接领域,为市民开辟新的纠纷解决渠道,为司法领域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哈尔滨公证处还要在司法送达领域及调查、执行领域充分发挥司法助手职能,为法院提供司法协助。

文章来源:黑龙江法制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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