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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一周局地暴雨不断,防涝防灾等方面要注意!

发布日期:2018-07-19

  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降雨情况

  局地暴雨不断 确保生命安全

  省政府新闻办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降雨和未来天气情况以及全省江河水情。预计未来一周,我省降雨日数多、降雨量多,且多局地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气象部门提示,由于我省刚刚经历了一次较大降水过程,雨区要谨防持续性降水带来次生灾害,尤其是两次降雨的重合区域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等地群众要特别关注当地天气预报,服从当地政府和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及时避险确保生命安全。

  据气象部门统计,入汛以来,全省平均降水量为210.1毫米,比历史同期多37.5%,大兴安岭北部、黑河北部、齐齐哈尔西部、绥化中部、哈尔滨东北部及加格达奇、杜尔伯特、绥滨、富锦、牡丹江、东宁多5成~1倍以上。

  根据预报,未来一周,我省降雨日数多、降雨量多,且多发局地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预计18~20日:我省大部地区有一次较强降水过程,黑河南部、伊春、齐齐哈尔北部、绥化、大庆、哈尔滨、鹤岗、佳木斯、双鸭山、七台河、鸡西、牡丹江北部累计降水量为25~50毫米,其中黑河南部、齐齐哈尔北部、伊春南部、绥化大部、哈尔滨大部地区为50~80毫米,个别乡镇可达100毫米,其它大部地区为5~25毫米。与前几日的降水过程对比,两次较大降水过程的重合区域为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从21日起,全省还将有一次降雨过程。21~22日:全省小雨,其中西北部中雨。23日:北部和东部有阵雨或雷阵雨。24日:全省阵雨或雷阵雨。

  另据省水文局发布,入汛以来,已有黑龙江上游、逊毕拉河支流辰清河、嫩江支流科洛河、松花江支流西北河、呼兰河支流努敏河等5条河流出现超警戒洪水,截至目前,除黑龙江上游塔河县开库康乡至呼玛县江段超警戒水位0.37~1.77米外,其他河流水位回落。全省除黑龙江上游外,其他河流(江段)水位均低于警戒水位0.71~5.14米。与历年同期相比,黑龙江干流水位偏高0.16~6.38米,嫩江干流偏高0.19~1.61米,松花江干流通河至依兰偏高0.37~0.45米、其他江段偏低0.29~0.91米,乌苏里江干流虎头江段偏高0.34米、其他江段偏低0.27~0.36米;18条中河,诺敏河、通肯河等2条河流水位基本持平;额木尔河、甘河、呼兰河、呼玛河、蚂蚁河、穆棱河、绥芬河、汤旺河、倭肯河、逊毕拉河、雅鲁河等11条河流水位偏高0.15~1.96米;拉林河、牡丹江、挠力河、讷谟尔河、乌裕尔河等5条河流水位偏低0.12~1.14米。今日8时,松花江哈尔滨站水位116.03米,比昨日上涨0.15米,低于警戒水位2.07米,流量1280立方米/秒。此外,目前大型水库全部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记者贾红路)

  以雨为令

  扎实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

  18日,副省长程志明赴哈尔滨市就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省直有关部门、哈尔滨市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哈尔滨市公滨路劳动技校地铁施工现场、禧龙大街信义沟桥易涝点、道外区东直路与道口三道街易涝点以及阳明滩大桥友谊西路排水泵站等地查看了城市排水防涝情况。

  调研组强调,我省已经进入汛期,连日来,多地发生短时强降水,雨量持续增多并伴有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雨为令,及时有效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要找准城市排水防涝中的易涝点和薄弱点,坚持问题导向,提前做好排水防涝的各项预案,重点抓好暴雨可能引发城市内涝的灾害防御工作。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不间断地跟踪天气、雨情、水情和汛情变化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让群众提前做好防灾避险准备。要对城市中积水排放的薄弱点进行重点观测,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情况。对排水防涝工程措施薄弱的地区要靠加强管理和人防、技防等手段,从根本上解决排水不顺畅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绷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这根弦,决不能有丝毫懈怠。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记者 吴利红)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紧急通知

  克服麻痹思想

  密切监测谨防山洪灾害

  7月18日起,我省大部分地区再次出现较强降雨过程。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省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监测到,仅18日8时至12时,伊春市、黑河市、鹤岗市已有14个站降雨超过50毫米,伊春市乌马河区西岭站已降雨102.5毫米。省防汛抗旱指挥部18日紧急通知,要求相关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避免因山洪灾害导致人员伤亡。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地要强化落实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将责任落实到县、乡(镇)、村、组、户。各级责任人必须掌握第一手汛情,第一时间赶赴山洪灾害易发区,根据雨情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各地要加强实时信息监测预警,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雨、水情信息,对山洪监测预警平台监测到的预警信息要在10分钟内及时响应、确认、反馈,特别是预警平台接收到的气象短时强降雨预报,要以短信、传真、预警广播等形式,及时通知相关地区责任人及危险区内群众,使其提前做好防灾避险准备。要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组织体系作用,各地要及时启动县、乡、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县、乡、村防汛指挥机构下设的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工作小组和应急抢险队人员要全部准备待命。需要进行人员转移时,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按照预案设定的预警发布方式、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合理有序进行人员转移。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如果发生山洪灾害,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要在第一时间上报省防汛办,不得迟报、瞒报。因渎职和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严肃追责。(李刚 记者 贾红路)

  省政府安委办通知要求

  严防强降雨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省政府安委办18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强降雨集中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当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化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防强降雨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本地、本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特别是针对持续集中强降雨可能出现的风险,突出险情和事故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进一步加强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安全巡查监测,落实雨季“三防”措施,确保安全度汛;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和检查,深入排查宿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存在的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严格控制安全距离,遇到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要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公路、铁路、桥梁、隧道、边坡、临水临崖路段、机场和重点水域,不能保证通行通航安全的,要采取禁行禁航等必要管制措施;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安全状况检查和定位监控,严防“三超一疲劳”现象,防止车辆受洪水、雷电影响引发事故;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存储等环节的防雷、防汛、防高温检查,落实防水、防潮、降温措施,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要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风险区域和设施的排查监测,存在重大风险的要及时封闭、停止运营;要进一步加强地下商场、城市地铁、油气管道等重要场所、重点设施的安全检查,严防事故。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气象、地震、水利、地质灾害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共享信息、同步应急联动;要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手段,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风险防范常识,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针对汛情特点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强化企业与部门预案有效衔接;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查岗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要强化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强化岗位练兵和装备物资准备,确保发生险情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徐宝德 记者谭迎春)

文章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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